| 2007-09-24 | | 大衛芬查的殺著:You met me at a very strange time in my life |
文:納豆
殺著與殺局

「殺著」是事件(event),是意外的一刻,是偶然的,沒有可推斷的單一軌跡。
然而,《七宗罪》(Seven)的多宗謀殺,表面看來卻是一個精密的「殺局」:即當中有一條可預計的發展軌跡。觀眾總以為自己乘搭一列固定地從X開出、以Y作終站的殺戮列車。這場殺局製造了一個彷彿可以掌握大局的幻覺,而這成了一塊真正的「幕」【1】,取代了影院的銀幕或電視機的顯示屏;這塊幕過濾掉所有來自「殺著」的不安感。

《殺謎藏》(Zodiac)多少將這塊「幕」卸下來。我們在戲中看到很多謎面(從黃道密碼、預告殺人信、兇手字跡,到報紙廣告、手繪電影海報、來自市民的線報及不同證人的供詞),但它們並不能組成一幅完整和自圓其說的拼圖。而Zodiac作為連環殺手的代號,本來就標示了一個不可解的謎。Zodiac預告殺人,但不一定會履行「承諾」;他作出大堆掩飾的行為,模糊所有證據,令追尋真相者不能肯定所得資料的價值,更不能肯定哪一項資枓才是關鍵的證據和線索;他甚至不介意背上其他罪犯的罪名,將人家做的案歸功於自己。連環殺手並不如我們一直所想般只有線性(連續/serial)的思維,強逼性地服膺於某種自我設限的殺人佈局;更多時,連環殺手「從事」的可能是一個開放的遊戲,沒有可以洞悉的佈局。因此,《殺謎藏》的觀眾亦惟有感受著那一層令他們稍為安心的「幕」如何逐漸溶解,褪下來。一種不可掌握的真實似乎要從電影影象裡湧出來:幔子裂開,卻諷刺地成了生活安舒的現代人的凶兆。
即是說,在《七宗罪》,我們還可以以為連環殺手跟我們沒甚麼相干;在《殺謎藏》,連環殺手卻已是近在咫尺了。如導演大衛芬查說:
…the scariest thing about a serial killer is that there's somebody who lives next door to you, running power tools late into the night,and you don't know he has a refrigerator full of penises.
殺局作為一齣自我消解的命運

「七宗罪(與罰)」就如一場命運;連環殺手John Doe堅持他只是接受「更高者」的啟示,執行一場已注定、無可掙脫的審判。換句話說,命運高於人,人只是存活於一個未來早已被決定的佈局中。這亦是《七宗罪》裡城市的命運;由於人感到寂寞和無力,麻木成為了一個最舒適、最不費力、最行得通的生存方法,連主角之一的探員Somerset在內都在這種無力感之中掙扎。
然而《七宗罪》的結尾部分,卻揭露了完美殺局的荒謬和不可能。當我們看到原來John Doe作為審判的執行者也不能置身事外──他必須成為七宗罪裡的「嫉妒」,才能完成整個殺局──我們已不能說這是一場純粹、完美的殺局了。審判的代行者首先必須成為被審判的罪人,才能完成整個審判的代行。即是說,在《七宗罪》的罪惡人間中,並沒有人可以扮演完全中性、不涉利害的神聖仲裁者;大家都不過是「罪人」,在道德價值瓦解的現代城市裡互相角力,而「七宗罪」如命運般的殺局也不過流於罪人的附庸,更遑論跟甚麼神聖至高者有何相干了。
除此之外,要完成「七宗罪」的局,亦需要犧牲局外人(探員Mills的妻兒),這為整個看似完美的殺局帶來兩個外來的破壞因子:
一.Mills的妻兒不屬於「七宗罪」的被殺者,被殺不因為遭到「審判」,而是要讓其他人被審判(John Doe需要讓自己成為「嫉妒」,以及讓Mills成為「憤怒」來殺死自己)。一個殺局要維持自身的完美,首先需要自身結構以外的他者(那個我們不曾從電影中看到的,Mills妻子的頭顱)作為驅動力,最後必然陷入不能自足自存的矛盾。
二.七宗罪並不是各自獨立的部分,七塊部件也不單單從屬於一個無形的命運格局。「嫉妒」和「憤怒」於故事中相互倚賴、連繫和互動,令最後這兩宗罪的發生變成可能。這有如心理學的格式塔(gestalt)法則:在感知上,事物的「整體」(whole)比起事物的「所有部件(parts)加起來」更多。 一個「完好」的結構之所以能夠出現,不單要求所有部件聚集起來,還需要部件與部件之間發生關係。然而現實中,這些部件之間發生的關係卻帶有強烈的偶然性,當中的可能性不可能像格式塔心理學般,以一些大原則窮盡。以《七宗罪》為例:Mills最後一定會開槍殺死John Doe嗎?那是John Doe事前可以全盤控制的嗎?【2】
與真相相遇的詭異一刻
《七宗罪》結尾處引用海明威的話:這是個美好的世界,值得我們為她而戰。而探員Somerset最後的結語是:我不同意前句,但同意後句。Somerset比海明威更對──如果世界真是美好的,那我們便不用為她作甚麼奮鬥了,反正她已經是美好的嘛;只有當世界不美好的時候,我們的奮鬥才有意義。這是必然的悖論,也是張力所在。
「詭異」是存有的張力,也是一種對現實的隱性顛覆。「詭異」不真的能大力改造現實,更遑論革一場命了;但它會令你在現實中感到不安,令你不再全然信任這現實。Somerset最後「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結論,既是這種詭異的體現,也是對此詭異人生的呼喚所作的一個負責任的回應。

至於《殺謎藏》幾位主角作為真相追尋者,到最後仍不能在已有的法理框架下肯定兇手的身分及案件的來龍去脈──主角Robert Graysmith竟然只能通過寫書來道出心目中的「真相」──加上過程積聚的種種不安、焦躁和失望,都可以說是這種「詭異」多重、不間斷的回歸。與真相相遇,並不代表可以觸摸和操控它,我們甚至不可能瞥見真相之一隅;真相帶給我們的是一次又一次生命中不可驅除的詭異片斷,而追尋真相就是勇於活在這種詭異之中,並以此作為人生的責任。
電影不可能呈現真相本身,卻可喚醒我們對此詭異人生的意識。大衛芬查說:
…that sense of loneliness, or the sense of not fitting in or bringing out of depth, is probably the most common denominator.
…Some people go to the movies to be reminded that everything’s okay. I don’t make those kinds of movies. That, to me, is a lie. Everything’s not okay.【3】
電影中的殺著,殺死的是我們在現實中太多的自滿和自欺。
注:
【1】如想進深了解這裡「幕」的含義,可參法國精神分析理論家Jacques Lacan的講論集The Four Fundamental Concepts of Psychoanalysis。
【2】有趣的是,在導演大衛芬查手繪的另一個結局storyboard中,John Doe最後不能如願,竟被探員Somerset射殺。
【3】有關大衛芬查的引文,見Esquire三月號Bruce Mockenhaupt的訪問:“The Curious Case of David Fin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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